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不属于工资总额,但“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属于工资总额范围。
时间:2023-09-13 10:20:58 来源:咸林会计网银行取得的抵债资产是房产,过户到银行名下再销售,是否计提折旧,处置时交不交增值税?
时间:2023-09-13 10:17:30 来源:中税网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
时间:2023-09-10 18:01:36 来源:12366纳税服务平台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提高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简称“一老一小”扣除)标准。
时间:2023-09-04 07:40:29 来源:咸林会计网纳税人已经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无需重新填报,信息系统将自动适用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时间:2023-09-04 07:37:44 来源:咸林会计网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时间:2023-09-02 07:32:33 来源:咸林财经课堂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3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时间:2023-09-01 16:46:20 来源:咸林会计网纳税人因终止经营活动退出市场、因经营地址变更需要跨省迁移或纯扣缴义务人注销扣缴税款资格的,通过【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功能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清税申报,办理税务注销。
时间:2023-08-31 19:37:14 来源:四川税务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时间:2023-08-28 16:33:08 来源:12366纳税服务平台《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规定:“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抵债资产免征契税。
时间:2023-08-28 16:01:13 来源:咸林会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