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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税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09-16
【问题】公司欠员工工资,补发工资时应该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呢?
【回答】补发工资是指扣缴单位因劳动争议等特殊原因,经政府有关部门调解、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而补发的工资。若是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而补发的工资,需更正之前税款所属期的申报。若不属于,则按正常月薪申报个人所得税,税款所属期填写发放工资的当月,在发放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
因此,只有是由于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而补发的工资,可以更正之前的个税申报表,其他情形,一律计入当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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