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每日财税智荟 - 精选问答 -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是否征收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是否征收增值税?

来源:咸林会计网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09-22

【问题】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是否征收增值税?


【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


一、增值税


根据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除非来源注明学林网,否则内容均为网络转载及整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出,仅供个人交流学习使用。如本站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财经课堂

更多

课程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