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会计报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3-10
数据资产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和培育数字经济发展动能的有力举措。当前,我国公共数据、平台数据等数据资源体量大、价值高、覆盖广,激活公共数据、平台数据是实现数据要素价值转化的核心途径。
在今年两会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范树奎作为资产评估行业全国政协委员,立足专业建言资政,带来了《关于推动公共数据市场化应用 加快数据资源价值转化的提案》等建议。
“当前,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开放存在着政策引导不强、定价机制缺失、授权经营模式路径不清、公共数据持有主体运营能力不足、各级公共数据资源价值尚未合理释放等问题。各省市相继成立数据局,也存在各地省、市、县公共数据资源协同难度大,产业公共数据缺乏供给端开放政策与市场化应用实践,以及平台数据权属应用不规范等问题。”范树奎表示。
对此,他认为,需要加快推动公共数据资源价值充分释放,强化公共数据资源与场景深度融合,促进数据资源市场化有效应用。
具体来说,一是研究公共数据资源市场化应用政策空间,明确规范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主体与路径,保证公共数据资源权责合规。数据资源政府主管部门应成为各级数据资产登记主体,研究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汇聚与授权主体、开发与经营主体等应用基础,在政府部门监管下,形成企业投资开发运营公共数据授权体制、开发机制、运行制度与管理办法。推动完善不同阶段公共数据资源主体登记制度,实现公共数据授权登记、运营登记、合作登记等。利用区块链等技术对公共数据资源实施登记,规范登记权利主体、来源与责任,以及数据内容、收益与约束等相关事项。
二是鼓励国家机关、各级政府等行政主管部门与多方主体共建共享数据资源,完善数据资源开放授权奖励机制。推动公共数据资源转化为经济发展新动能,鼓励公共数据主体与专业数商共建共享数据资源,实现数据资源授权开放、数据资源开发运营,既服务行政管理,又实现数据应用。建立行政机构奖励与补偿成本机制,允许行政机构通过数据运营形成财政收入,调动行政机构对外开放数据运营积极性,实现数据转化多方汇聚力量,共同激活数据要素价值。
三是研究公共数据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定价指导政策,鼓励各省市县公共数据合规流通与实践。加快制定数据资源授权价格按照形成数据资源的成本加成计价,确定公共数据资源一级市场开放指导成本要素与加成率标准;推动形成二级市场开发经营机制,形成分类、分级、分场景的收益分成定价模式。同时,在公共数据市场化定价过程中,充分发挥资产评估机构价值发现和价值尺度功能,通过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指导定价,维护国有公共数据资产保值增值。
四是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向市场转化,运用专业技术服务提升公共数据运营与治理水平,实现公共数据产品价值化。建立运用专业机构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归集、分类、存储、托管或授权等一级公共数据管理体系,明确授权或托管开放主体权、责、本、利,加强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管理。鼓励国有平台合法持有公共数据资源,负有加工、治理、应用与合作等开发经营责任,建设公共数据资源二级市场化平台,推动实现数据资源市场化配置、收益化供给、价值化合作。支持公共数据资源实现专业与市场化开发机制,形成“授权+建设+运营”的项目模式。避免国有平台采用直接作价转让方式,谨防数据资产泡沫化。
五是在保证数据安全前提下,坚决鼓励行业平台数据资源开放开发,充分释放行业数据要素市场化赋能创造价值能力。支持行业平台数据安全开放和开发合作,对数据服务商放开经营授权。行业平台企业为政府部门提供数据服务,不改变平台主体持有数据性质。行业平台企业作为数据持有方可进行经营开发,以充分发挥行业平台数据资源的价值倍增效应。支持一二三产业平台数据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实现商业化应用,打造试点示范工程,鼓励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释放行业平台数据市场化价值。
来源:《中国会计报》3月8日6版,记者 吴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