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北税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2-21
【问题】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红字信息确认单开具错误如何撤销?
【回答】可以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在发票业务功能菜单选择【红字发票开具】,进入红字发票开具的二级首页功能页面。
① 点击【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通过选择购/销方状态、确认单状态、对方纳税人名称、开票日期等范围查询进行中的红字发票确认信息。
② 选择需要确认的红字发票确认信息,点击【查看】,即可看到红冲发票的详细信息,点击【撤销】可以撤销错误的红字发票确认信息。
③ 注意事项:撤销具体规则参考如下:
(1)无需确认的情况。销方发起无需确认的红字确认单,未开具红字发票前,允许销方撤回;
(2)对方尚未确认的情况。红字确认信息发起方在提交红字确认单后,对方尚未确认前,不允许修改,发起方可撤销红字确认单;
(3)对方已确认的情况。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发起且对方已确认的红字确认单,发起方不允许撤销红字确认单,确认方可在确认后且未开具红字发票前撤销确认单;
(4)红字发票已开具的情况。已开具红字发票的红字确认单不允许撤销;
(5)异常凭证的情况。发起红字确认单后、开具红字发票前,原蓝字发票被认定异常凭证的,系统自动作废红冲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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