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2-03
【问题】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需要向税务申请吗?
【答案】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采取“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办理。非居民纳税人自行判断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的,可在纳税申报时,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申报时,自行享受协定待遇,同时按照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并接受税务机关后续管理。
非居民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应在申报时报送《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源泉扣缴或者指定扣缴的,填写《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提交给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将其作为扣缴申报的附表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上一篇:什么是金融商品转让?
下一篇: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原则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