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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新申请、延期、作废或缴销外经证?

来源:北京税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09-26

外经证一般指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问题】如何新申请、延期、作废或缴销外经证?


【回答】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提交申请等待审核通过;如需办理延期或作废则可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或【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作废】菜单进入办理;如需办理缴销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首页【套餐业务】—【跨区域涉税事项综合办理套餐】进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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