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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车借给公司用,报销油费,需要什么单据做原始凭证?

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09-24

【问题】私人车借给公司用,报销油费,需要什么单据做原始凭证?


【回答】私车无偿公用所发生的费用不能税前扣除。建议企业按公允价值与资产所有者签订租赁合同,清晰约定发生的相关费用承担归属,通过租赁关系,将所有权权属问题变为使用权,凭租金发票和其他合法凭证,在税前扣除租金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否则,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在本企业的资产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


具体操作:


1. 签订租赁合同。


2. 租赁合同中要约定发生的相关费用承担归属。


3. 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与业务活动直接相关的可以税前扣除。


4. 车辆保险费、维修费、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折旧费等由个人负担的汽车费用,不可以税前扣除。


5. 私车公用汽油费的进项税额,获取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票后,可以根据租车的用途来判断进项税额是否能抵扣,如租赁汽车用于生产经营,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租赁汽车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进项税额不可抵扣。


签订上述租车合同,发生的油费,凭票报销记账即可,租赁合同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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